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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开展2012-2013学年宁波大学本、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的通知

2013年06月25日 13:47 学工2 点击:[]

关于开展2012-2013学年宁波大学本、专科学生

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:

根据《宁波大学本、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》(宁大政[2012]92号),短学期期间将开展2012-2013学年本、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。我校今年首次启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,为规范本、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网上操作,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操作系统与评价标准

2012-2013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通过学生信息系统统一操作完成。系统地址为//xg.xhuangshu.net。评价分为学生自评、班主任评价、学院评价三个阶段进行。评价标准参照《宁波大学本、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》。

二、时间推进安排

1.学生自评阶段(618628:学生通过帐号、密码进入学生信息系统完成非学业因素评价自评。

2.班主任评价阶段(62973:班主任审核学生自评情况,督促未完成自评的学生完成自评。

3.学院公示评价阶段(7477:学院就班主任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天,并提交学院评价结果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该工作推进实施前,建议各学院请部分学生干部进行试用操作,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。并请做好学生、班主任的培训工作。

2.学生信息系统尚处于试运行阶段,存在系统不稳定与不完善的情况,各学院操作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,请及时沟通,以便协调解决。

3.学生自评时“评定学期”统一填写为“不分学期”。
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郑乐  87600446   赵洁 514195

 

注:所有评价依据请严格根据《学生手册》中宁波大学本、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进行评比,10项评价的期限原则上为所在学年,一般为上年的7月初至本年的6月底。证书或资格以获得的时间为依据参评。(20127月初到20136月底。)

 

宁波大学艺术学院

 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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